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省电梯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机构、电梯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思路,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开展以电梯维保、检测为主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动员、组织全系统围绕电梯安全开展一次攻坚战、歼灭战,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用三个多月时间,全面治理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维保、检测、检验等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电梯维保、电梯检测“低价竞争、垄断市场”、“走形式、走过场”、“虚假维保、虚假报告”等乱象,严厉打击电梯安全回路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可能危及电梯安全的行为。通过治理,达到“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警示一批”的效果,力争从根本上提升我省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二、组织机构
组长: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子仲
副组长:省局特设局局长胡卫军
成员:省局特设局副局长 郑新生
省局特设局副局长炊静
省局特设局其他相关同志
职责:指挥、协调、督导本次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特种设备局,负责人:省局特设局副局长郑新生;联络员:吕腊松,电话:029-86138283。
三、治理事项
(一)电梯各环节重点治理事项。一是电梯制造环节。重点治理8项内容,集中解决制造单位不满足许可条件,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落实“两个规定”要求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1);二是电梯安装环节。重点治理5项内容,集中解决不办理安装告知,不按技术工艺要求进行安装,对安装的电梯不进行全面调试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2);三是电梯使用环节。重点治理19项内容,集中解决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及时排除电梯故障,不按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3);四是电梯维保环节。重点治理16项内容,集中解决维保单位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落实电梯维保安全主体责任,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所维保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安全回路短接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4);五是检验、检测环节。重点治理9项内容,集中解决重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持续满足核准要求,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不按要求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等问题(具体内容见附表5、6);六是电梯应急救援环节。重点治理3项内容,集中解决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不按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电梯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不满足要求,作业人员不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和要求等问题。
以上治理事项,一是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治理期内集中执法检查治理;二是治理结束后,各环节相关企业要将本单位相应的治理项目作为日常自查项目,原则上至少每半年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技术团队在平台上线电梯无纸化维保业务,各电梯维保单位要将电梯重点部位的维保情况以及照片上传至监管平台,供电梯使用单位、产权人、监管部门核查。此项工作结合总局新的电梯安全规范出台后积极推进落实。
(三)破除电梯技术壁垒。省内电梯制造单位及省外在陕分支机构要将电梯零部件价格整理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平台技术人员(邮箱:275683668@qq.com),统一在省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便于使用单位核查比对价格。省内电梯制造单位及省外在陕分支机构不得利用技术优势,通过系统加密、设置技术代码等方式设置技术壁垒,妨碍其他维保单位正常开展电梯维保业务。
(四)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省局制作电梯安全宣传片,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各方依托电梯内广告屏、视频公众号、电视广告等形式多方位、全视角开展电梯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乘梯意识。安全宣传片请各地市自行扫描二维码(附件9)进行下载。
四、任务分工
(一)省局主要任务:牵头抓总,制定方案、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负责并完成电梯检验、检测综合治理工作。
(二)各市局主要任务:负责并完成电梯制造(含破除技术壁垒)、安装、安全知识宣传、96333应急救援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省局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
(三)各区(县)局主要任务:负责并完成电梯维保、使用单位、电梯安全标识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市局推进安全知识宣传、96333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综合检验机构主要任务:为监管部门开展治理工作提供专家、技术支撑,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18日)
省局安排部署后,各市级监管部门在省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及突出问题,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检查方向,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集中检查治理阶段(1月19日至4月19日)
全省统一行动的时间确定在2026年1月19日,各级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至少安排2个以上的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本次行动,确保不漏一个任务、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检查事项,各级要形成“执法检查档案”,主要涵盖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单位、检查事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处置结果等内容,工作任务要清晰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置,整改要形成闭环,确保消除风险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次综合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定期进行小结,主要整理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适时逐级上报,总的原则不能脱离“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警示一批”这个中心思想。4月27日前,各市局将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按照分类以表格的形式(附件7、8)上报省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安排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电梯安全职责意识,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事业心责任感,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下决心解决电梯安全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将综合治理方案内容传达至辖区所有电梯相关单位,督促树牢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综合治理各项目的定期自查工作。
(三)协同共治,强化执法震慑。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与执法协同,强化执法震慑效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许可(核准)要求的、未依照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各环节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警示一批”的效果。
(四)强化督导,确保治理成效。省、市要成立督导组,对属地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治理成效不明显、相关工作未落实的要予以约谈、督办、通报,严禁治理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附件:
1.电梯制造单位检查/自查表
2.电梯安装单位检查/自查表
3.电梯使用单位检查/自查表
4.电梯维保单位检查/自查表
5.电梯检验机构检查/自查表
6.电梯自行检测机构检查/自查表
7.电梯综合治理监督检查阶段汇总表
8.电梯综合治理成效统计表
9.安全宣传片下载二维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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