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5年第五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陕0116民初1267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刘学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高勃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高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学军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高勃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希望知悉被执行人高勃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向本院提供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悬赏金。现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事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高勃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在债权得以实现后,承诺自愿支付基于财产线索属实所执行到位款的10%作为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29-84190028
联系人:杨法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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