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要求,上海静安法院执行局设立执行局长、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制度。
因事务岗位分工及人员调整,近日,上海静安法院执行法官接待日安排表予以更新。
最新执行接待日安排
温馨提醒
1、线下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 -- 11:00
下午:
13:30 -- 16:00
夏令时:
14:00 -- 16:00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相应调整。
2、联系电话
静安区人民法院总机:
021-26120000
执行承办人经常外出办案,如果无人接听电话,请换个时间拨打,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沟通联系。
3、接待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楼执行大厅执行接待窗口。
4、按时前来
为减少等待时间和重复奔波,请尽量按照您的案件承办人的接待时间前来,请尽量提前预约。
5、相关证明手续
当事人本人来访,请带好个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来访,还需依法办理相关委托代理手续。接待实行登记制,来访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登记先后顺序依次接待。
为维护司法秩序,将对进院人员安全检查,请遵守相关规定,勿携带危险物品,请勿酒后前来。
6、更新调整
以上执行接待日安排系依照现有执行案件办理及事务岗位分工情况确定,仅供参考。
7、其他联系执行法官的方法
执行工作具有临时性和机动性,执行法官外出执行等情况较多,为提高执行效率便利当事人,除线下固定接待以外,还可以通过法院执行事务中心、12368留言法院总机转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邮寄书面材料等渠道与法官取得联系。
信息来源:上海静安法院
Copyright © 2012-2023 微法聚焦平台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陕ICP备2022009321号
联系电话:18681800456 版权声明 联系邮箱:2531738838@qq.com